上海低收入农户家庭就业补贴是怎样实施的.

发布时间:2024-06-04 06: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有知道的了解情况的吗.

问题解答: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信息,从今年6月1日起,本市将对实现非农就业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实施一定额度的专项就业补贴,每人每月可获市级补贴额度140元,另外再加不同额度的地区补贴。

低收入农户家庭是指由市农委确认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本市农村家庭。领取补贴人员的条件是:对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实现非农就业,并按规定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可在实现就业后三个月内,申请专项就业补贴。专项就业补贴按月发放,补贴期限为两年。

该专项就业补贴所需的资金,由市、区(县)两级共同承担。补贴标准是:市级补贴额度为每人每月140元,区(县)补贴额度根据各区(县)不同情况分档设定。其中崇明县不低于每人每月70元,金山区、南汇区、奉贤区不低于每人每月84元,嘉定区、宝山区、青浦区、松江区不低于每人每月112元,其他区不低于每人每月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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