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在上海包二奶 算重婚吗

发布时间:2024-05-15 06: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有一台胞 年53 7年前在青岛包了个年龄够当他女儿的二奶
后来随著工作地转移 到了北京 现在则在上海
都跟二奶住在一起 前年还生了个女娃

目前台胞逼元配离婚 却连赡养费都不付 还把名下的资产转移

想请问
1.在中国 能告那台胞重婚吗
2.能告那二奶重婚吗
3.要如何举证
4.如何能查到那台胞在北京 上海和厦门有没有置产?

PS.那台胞是在8年前到青岛工作
当初原配说要跟著照顾他
他不肯
逼她到美国照顾小孩....
现在却对外说是他妻子不肯到大陆 所以他才找二奶的....
虽然男的和那二奶没领结婚证
但已经同居6年且生有一女儿
应该符合事实婚姻吧

如果是事实婚姻
就算没有领结婚证
是否可以算是重婚呢?

男的因为是台湾人 在大陆可能告不了他
是否可以单独告二奶呢?

问题解答:

所谓包就是明或暗的关系 重婚就是同时的两个婚姻 若只是包就不会 结婚就会

告他
不过不是重婚
反正你应该能赢

如果本人和二奶没有拿结婚证的话,是不可以告重婚罪的,这条在婚姻法里有明确指出.
但是如果不付赡养费的话,而原配又掌握了确凿的包二奶的证据,是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

当然算了 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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