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5月和6月份为上海×××××制作了4场主题视频,5月份的汇款已经收到了,可是6月份的一直没有收到,当时我是和他们工程部的经理谈的这个事情,也没有什么书面依据,算是兼职吧!我怎么样才能通过劳动法要回我6月份做的工作的2500元钱呢?现在都过了两个多月了!
(××为这个酒吧的名字,在上海挺有名的,不方便说出来!)
我希望能得到具体的答案!例如接下来我怎么做!能通过劳动法什么条例保护自己?作为说服对方的依据和唯一的筹码!
问题解答:
劳动监察部门告他
最好先协调下,真的不行就声明要用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