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旅游厕所的等级评定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厕所等级评定的国标、检查评分细则、办法和工作原则、方针的制定、修订以及全国旅游厕所等级评定的组织、检查、指导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旅游厕所等级评定及等级证书与标牌的制作发放,检查评定机构组建和认定与考核,检查评定人员培训和管理,以及对市(地、州、盟)工作的指导、督促等。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旅游局按照省级旅游局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区域内旅游厕所等级评定的检查、评分、证书和标牌发放等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贯彻国标和旅游厕所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检查评分细则(试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牌样式规格》及主要工作文书式样。其中,《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与厕所国标一并为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检查评分细则(试行)》是对厕所国标的具体细化和量化,旨在为厕所等级评定检查提供评分依据。各地应根据办法、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及制作等级标牌、检查评定报告书、等级证书,并据此开展旅游厕所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布置、组织厕所国标贯彻及厕所等级评定等工作,并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情况及经验总结,及时交流并向国家旅游局报告。
来源:中国旅游网 编辑:r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