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对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0

  记者 白琳 通讯员 黄剑铃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对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日前,区住建厅在桂林市灵川县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研究2016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总结2015年以来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情况。

  据介绍,2015年以来,广西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完成了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暨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审查工作,初步确定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单,并推荐276个参评中国传统村落;组织编制《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和184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获中央补助资金2.67亿元、自治区筹措补助资金1.78亿元,支持89个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创新机制,加强保护,成功探索了“腾屋新建”,依托旅游带动保护发展等模式。

  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谢日万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起步之年,更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关键之年,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的同时,着手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立法调研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建档挂牌保护制度;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整体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传统村落的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加强机制创新,不断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模式,基本形成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模式、机制,由“量变”产生“质变”。

  会前,与会代表们实地参观考察了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情况。据悉,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以来,江头村有序实施传统民居保护修缮,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探索出了“腾屋新建”、复“遗”成景、“八要八不要”等保护发展模式,成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的典范。

  为推进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广西从今年10月起开展广西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其他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展开调查统计,重点对435个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进行调查建档。

  据悉,本次建档调查范围为广西全域范围内村庄,重点是已公布的435个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等。调查内容主要以改革开放前,特别是建国前建设的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为主,如民宅、祠堂、书院、古井、门楼、牌坊等。根据工作部署,今年10月到12月,县级住建部门先行组织开展调查,填写辖内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调查登记表,再由市级住建(规划)部门进行审查,自治区专家把关审核。待最终审核确认后,将由县级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所辖传统村落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名录,并实施挂牌保护。对于建国以前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基本完好的建筑,将划定为永久保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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