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探索“1+3+1”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0

    全域旅游,已成为时下最为热门的旅游词汇,多个地方提出要全面践行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以此推动当地旅游业的新一轮发展。

    近日记者在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之一的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看到,台儿庄区探索建立“1+3+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将公安、工商、法院等专属职能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调整各部门服务旅游、优化环境的职责,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优化了旅游环境。

    据了解,今年2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提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适应现代旅游综合产业、综合执法要求,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单位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

    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局长王玉珏介绍说,“1+3+1”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模式,即成立1个机构: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强化3个职能:今年3月,台儿庄区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了法院处理旅游纠纷的职能;5月,成立了旅游市场监管局,强化了监管旅游市场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职能;6月,成立了旅游警察大队,强化了打击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实施1个派驻措施: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责成重点职能部门,在台儿庄古城设立了派出所、消防中队、红十字会等14个机构,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古城旅游市场秩序。

    台儿庄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晓红表示,台儿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把发展全域旅游作为全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直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台儿庄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统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重点,计划用2年时间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3-5年时间建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各部门也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形成全区上下统筹推进、同步创建的工作合力。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域旅游工作开展以来,感受到的最显著变化就是地方党委政府对旅游业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并推动旅游发展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向“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大旅游格局转变,多年来影响和制约旅游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也正在逐步解决。“通过大力推进‘1+3’旅游管理体制建设,旅游纠纷正从单一行政调解向‘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综合处置转变,旅游治安正从被动的事后处置向主动、及时、有效处理转变,旅游发展正从部门单一发力向多部门协同配合转变。”(记者 薛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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